失衡的文化治理,投機的創意產業

2010年2月,立院三讀通過《文創法》,同年五月,國發基金便決議匡列100億元,挹注文建會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這個方案的目標是希望結合國發基金與民間力量,發展台灣文創產業,並以「共同投資」及「委託評管」兩種方式進行;看似立意良好,但其中問題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