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併購案不只是他家的事

2008年底,蔡衍明3天之內火速回台收購中時集團,此後中國對臺灣媒體影響力的擴張,成為臺灣近年最主要的社會爭議。此前美國DMG集團的東森電視收購案,成為最新一筆,只是這回涉及的資本家從黃面孔的臺灣資本家,換成白皮膚的美國紐約客Dan Mintz

「要你好看」政府要有電視「節目」政策

當前的台灣電視,無論是無線,還是衛星頻道,加總起來,滿足了這個「好看」的要求嗎?士農工商、販夫走卒、達官顯要、三尺童子,搖頭嘆息的頻次,必然遠多於頷首稱是。我們看了不少電視,但不能說我們看了,就是滿意,如同,我們活著,但不能說一定很快樂、很健康。

莫讓廣電三法被業者利益綁架

無線電視頻道的必載問題,最近不僅成為廣電三法修法的最大爭點,亦成此次立委選舉的另類焦點。廣電生態問題能夠躍升為熱門政治話題,自有助於媒體改造的推動,吾人樂觀其成,但如果業者利益變成修法的主導性論述,其後果令人憂慮。

被慢性自殺的新聞業 需要大家救援

對6年級甚至更早出生的世代而言,或許很難想像,新聞會被經常以「腦殘」這樣嚴厲的詞彙來形容。作為6年級生,我的經驗是,昔日的新聞是新知和學習的重要來源,當我還是學子的時候,常被師長訓誡要多讀報、看新聞才能增加作文能力、吸收新知。

看人間 影視問題 兩手一攤 不該是政府

金鐘獎五十年了,這個獎在無線三台風光階段,金光閃閃,但無人能夠否認,它是小醬缸裡的家家酒。如今,無線三台早已不能引領風騷,在天空中飛的電視頻道逼近三百,但這個屬於我國電視工作者的大典,卻在眾多新媒體、新平台的衝擊下,難掩風光不再的落寞。

學術出版的五大巨頭-寡頭壟斷的省思

以社會科學暨人文學領域為例,1973至1990年時,這五家商業出版商加總起來,出版文獻的數量約佔該領域不到10%,90年代中期,開始成長至15%,2013年時,更飆升至51%。換句話說,身處該領域的研究者若欲查找文獻,很可能兩篇裡,就有一篇名列於這五家的資料庫之中。

檢舉媒體不法,為何沒有獎金?

2006年之前,還是新聞局負責監管媒體的年代,民眾如果看到廣播電視台有違反廣電法規的節目內容出現,一經檢舉成案,檢舉人可獲百分之四的檢舉獎金,例如如果電視台被罰100萬元,檢舉人可獲四萬元。但這項獎金比例,在2006年NCC成立後調降為1%。

誰該讓憲哥生氣?電視荒土觀眾自救手冊

藝人、評審、站兩邊支持的觀眾們,各自僵持。一陣疾風吹過,捲起漫天黃沙。其實大家都站在台灣已乾涸的電視大地上。那邊說:「你種的果子愈來愈小、沒營養,看看人家進口水果,個個又大又肥」;這邊氣:「你知道我們辛苦多久!?什麼都沒有,種得出來已經很好了!」(哭)

台灣綜藝節目還會更壞

與對岸中國和近鄰韓國相較,台灣綜藝節目的製作水準已經遠遠落後一大截,而台灣綜藝節目與陸韓差距越拉越大的原因,其實大家也心知肚明:節目製作費腰斬再腰斬,政府補助獎勵杯水車薪,電視節目製作與演藝人才流失,再加上電視台量入為出,不肯投資自製節目……等等。

打造電視成為「創作人的媒介」正是時候?

去年底在台視播畢的「徵婚啟事」,是連奕琦在電影「甜蜜殺機」後,轉戰電視的首部導演作品。故事靈感來自陳玉慧的同名小說,講的是32歲熟女登報徵婚的故事,藉隋棠在每一集中與徵婚男的約會,旁敲側擊的帶出不同世代男女的婚姻、愛情與生活觀。

李顯龍栽在16歲公民手上

新加坡16歲少年余澎杉製作短片非議已故李光耀的事態演變,確實有點令人始料不及。他在發布短片後被捕、提控,然後被判有罪,是預料之中;始料不及的是,由於余澎杉拒絕緩刑,法官竟然諭令將他還押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