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國家,許多羅曼史作品常被改拍成電影,這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文以載道的觀念,大家會覺得純文學的作品地位比較高,文學獎也幾乎都是為純文學設立;但是娛樂性質的小說也值得被社會尊重,言情小說也夠格和其他的類型小說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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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國家,許多羅曼史作品常被改拍成電影,這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文以載道的觀念,大家會覺得純文學的作品地位比較高,文學獎也幾乎都是為純文學設立;但是娛樂性質的小說也值得被社會尊重,言情小說也夠格和其他的類型小說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