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收中廣頻率看 轉型正義大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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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邱家宜(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依前任委員會訂定的換照條件繳回兩個全區調頻網(音樂網、寶島網)頻率,由客委會、原民會各自規劃少數族群專用廣播網,卻被中廣律師葉慶元指為「百分百(民進黨的)新聞自由」,中廣也發新聞稿指「NCC罔顧音樂網聽眾權益,及就業人員家計,一紙命令就宣布要將兩網收回」,表示將採取法律行動。但新聞稿沒有提到的是:收回頻率已規劃十幾年。

從2004年(民進黨執政)由當時主管機關新聞局列入換照附款,2010年(國民黨執政)NCC同意換照時仍維持原附款;而即使繳回兩個全區網,中廣仍擁有一個全區調頻網(流行網),兩個全區調幅網(新聞網、鄉親網),還是全國擁有最多頻率的電台。

擁頻率最多的電台

中廣的故事說來話長,1945年國民黨接收台灣放送協會名下所有土地、房舍、器材,是國產變黨產濫觴。後來政府陸續出資購地撥歸中廣使用,2004年交通部開始與中廣打官司要回土地,2004年到2015年,陸續要回八里、芬園、板橋、美崙等地土地,但嘉義民雄約10公頃土地,2005年已由最高法院判給中廣。

而外界熟知的指標性豪宅「帝寶」所在的台北仁愛路6千坪土地,是中廣接收日產中的「地王」,原為中廣、中視總部。1999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前,被匆匆以90億元(一坪150萬元)低價賣給宏盛建設,之後中廣再買林森北路晶華中心及松江大樓,這兩棟大樓就是中廣屢次向NCC要求分割減資,另外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標的物。此案若准,因資產管理公司不受《廣電法》管轄,兩棟大樓將隨時可以轉手。

NCC以交通部還在追討佔用國有地不當利得不允分割,或讓急於處分該筆資產者感到不安。讓外界好奇的是,既然中廣已經賣給趙少康,是否分割有何要緊?其間蹊蹺在於,當初趙少康以不到兩億元買下價值超過50億元的中廣,「假交易」疑雲始終存在,連NCC委員也曾以不同意見書表達疑慮,中廣三番兩次提分割申請,恐更坐實國民黨仍實質控制中廣大部分資產的猜測。

混淆事實外界難辨

再回到頻率收回問題。由於電波稀有,各國廣播電視均採發照許可制,1957到1993年國府凍結民營電台發照,但為「遏制匪波」,中廣仍持續獲配頻率。1993年之後電台執照解禁,新電台蓬起,但所有新設電台均僅獲配一個頻率,中廣以民營商業電台而擁有30幾個頻率,就廣播天空的資源分配而言顯然不合理。

2004年「遏制匪波」政策正式廢止,不論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主管廣播頻率核配的新聞局、NCC均要求其繳回兩個全區網為同意換照條件。如今依換照條件收回頻率卻被形容為「民進黨的新聞自由」,令人聞之不勝驚奇。

中廣頻率回收風波讓人深刻體會轉型正義執行之不易,以藍綠鬥爭混淆事實者有之,訴求生計轉移焦點者有之,揚言聽眾權益受損舞弄民粹者有之,當媒體們忙於進行各種去脈絡、有聞必錄的新聞報導時,期待正義來臨的人們卻無法不憂慮地聽見其腳步的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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