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卓曉青
文建會練團室政策自2008年實施以來,已經超過三年,然而,座落於台中市「TADA」(原名台中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後改為「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內的練團室,嚴格來說並未正式啟用。政府規劃該園區的功能多樣,園內新舊設施交錯,多座歷史建築正在進行變身,修建工程馬不停蹄,預定3年內(2013年)全區開放。不過練團室的部分因為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測執照至今未能取得,練團室政策的推動,實際上已經停擺。
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
「我覺得政府願意做這件事情是很酷的!」聽到有這麼一項政策,在台北和平阿帕音樂教學工作室教鼓的小光這樣回應。但是諷刺的是,小光在教鼓之餘協助經營民間的練團室已逾4年,但從來沒聽過台中文創園區裡有公共練團室。「這件事就像沒發生過。」「銀巴士」鼓手凱同表示,政府的宣傳不足,很多圈內人士也不曉得。這跟文建會當初推出辦法時,宣布將在台北景美、台中、台南跟花蓮4園區(後又改認定5大文化園區,包括台北華山、台中、台南、嘉義跟花蓮),設23間音樂排練室,每周將有300多次的樂團登記使用的「大餅」,顯然存在相當大的落差。
「我們的身份證還沒取得。」台中文創園區資產維護發展組副組長周雅菁無奈地說。由於練團室所在建物依法令未能通過消防安全設備檢測取得許可,園區評估,至少還需要1千多萬元改善。「過去我們採取被動,有人申請才評估開放使用,但不會主動宣傳。」目前該練團室的線上申請系統已顯示「維修中暫停開放」。周雅菁以「風聲鶴唳」形容前一陣子台中市阿拉大火燒出對公共場所的安全考量。
又是消防安檢問題
台中練團室以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方式,選定台中酒廠舊址,翻修原本是米酒原料倉庫的建物,因此產生老舊廠房必須符合消防安檢的花費。另一個問題是,練團室所在的建物位處園區相對偏僻的位置,周雅菁表示,「這棟建築狀況是比較好的。」雖然園區現在新舊區域雜陳,氣氛差異頗大,有些地方還敲敲打打,有些已能常態設展吸引民眾。但等到一切待到全區開放,就可以改善這種情形。在這之前,管線、機電、工程的配合,「錢還是最大問題。」
周雅菁表示,音樂合併表演藝術等活動的業務,僅占園區總業務比重的30%,並非主軸,難免就受制於資源分配先後考量。她提到,今年立法院編列的園區預算被打了37折,連帶影響到園區各項工程進行,連2013年全區能不能開放都是個疑問,練團室建物消防設施改善的1千多萬費用到底有沒有著落,她也沒把握。
練團室怎麼這麼遠?
俗話說,用錢可以解決的都不是問題,然而地理位置的不可改變,就只能靠後天經營來吸引使用者了。「拍謝少年」吉他手維尼說,雖然練團室所處園區的位址多半不在市中心,但「遠也無所謂」,因為台北練團集中某些區塊,若有位在景美的練團室,或是特別針對北台北、南台北來規劃設址,反而能有平衡效果。
不過,交通問題對年紀較輕的學生來說還是重要考量。中正高中熱音社副社長簡仰翎在社團成發前夕,幾乎天天向練團室報到:下課後練個2小時,或假日7、8個小時;從士林iRock、阿帕、蘆洲功學社、中正玩家樂器到板橋,跑過一輪。他說,對高中生而言,交通便利才是最重要的。事實上,簡仰翎根本不曉得文建會的公共練團室辦法,聽到台北的練團室地位位於景美,他的第一反應是:「那附近很荒涼,假日還可以,平常練完怎麼回家?」「大度山樂儀隊」主唱三七仔則認為,公共練團室的親近性不足,與其遷就政府的固定規劃,多數人寧可付錢使用民間業者場地,畢竟「熟的練團室,去之前打個電話,大家都有默契,政府的booking(預約)八成很麻煩吧。」
小光認為,練團室地點差不能怪公部門,重點還是看你怎麼去經營。「現在看起來只是一個做好了隔音設備的房間」,該有的音箱、鼓組、混音器等設備都沒進駐。周雅菁承認,「術業有專攻,我們也很想知道使用者的需求,或者民間業者如何運作經營。」她提到,未來不無可能採取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移轉(BOT)的方式。
樂團選擇去哪家練團室,設備、價格、地點、空間、熟悉度等,都是考慮因素。「eaten by the cab」固定在和平阿帕練團,鼓手大芬說:「因為吉他手喜歡這裡的音箱,然後我愛這邊的落地窗。」簡仰翎也說平常校內熱音社有練團室,但因為器材比較爛,表演前就會選擇到外頭的練團室。「拍謝少年」鼓手小屌表示,每個樂團對練團的需求各有不同,他覺得使用公共練團室「器材自己帶沒差」,倒是預約方式應該好好規劃。他提到一般樂團通常表演前夕才會密集練團,在不造成排擠作用的前提下,如果能同意樂團以整個星期甚至整個月的專屬使用來提出申請,會更符合需要。
術業有專攻 練團室交由民間運作為妥?
是否能夠掌握各類器材、設備是否能兼顧法令與玩團人士需求,以及當使用者碰到困難時,是否能即時協助故障排除與提供專業諮詢等等,都是落實公共練團室政策必須面對的課題,但文建會目前的態度是傾向「交給民間專業去運作」。不過,三七仔認為,要能充分具備這些條件,大概只有像功學社(YAMAHA)這種業者才有能力去投標,約一簽3年、5年,甚至10年,為了平衡成本,肯定也兼做出租、教學等等業務,練團室的原始宗旨恐怕也會整個走調。
他建議,與其放手給民間單位,不如將空間委託給對音樂有熱忱的獨立樂手來利用。三七仔說,當公共練團室的硬體設備完善後,便以適當的租金出租給獨立音樂工作者作為工作室,規定其以練團為主要用途,但其餘時間也許可以用來教學、創作或表演。樂手還可以用自身人際連結更多的樂手聚集,若有4到6間這樣的練團室,聚集越多的自由樂手,越會激盪出不一樣的氣氛。
練團室初落成時請來閃靈樂團主唱Freddy、滅火器等,以「音樂新浪潮」號召培植樂團基層創作力。面對可能移轉由「民間」營運,小光無法認同,「這完全違背政府幫助獨立音樂的本意。」他認為,這很像廉價法拍空屋,裝潢轉手獲利;至於交給獨立樂手的經營模式,則是一種逃避的作法,讓個別樂手去承擔所有責任。
不過,站在執行政策的角度,周雅菁認為「簽約其實有很多種組合方式可談」,重點是房東必需在合法而完善的原則下下出租。只不過當務之急仍是解決消防問題。另一方面,過去幾次流標經驗顯示,在園區尚未全區開放,氛圍未能整體帶動到最裡頭的練團室之前,業者投標時也會評估效益。
走到練團這一步
公部門對練團室的想像也許只是一個空間,但實際上,幾個團員好不容易喬出時間、預約了空間,從正式走進練團室的那一步開始,就代表樂團對玩音樂這件事已經有了不一樣的認知和期待。小光因此主張,公共練團室應該也要具有專業輔導功能,「至少有個人跟你說mic(麥克風)怎麼裝、器材怎麼架。」對小光來說,如果搞樂團光憑滿腔熱血、瞎子摸象,把器材設備東西弄壞也不知道,搞一輩子的「地下」,不是辦法。他認為,所謂獨立樂團還是要有目標,必須不斷提昇自己和尋求進步。
簡仰翎也說,玩音樂的過程一直以來都靠自己摸索,台灣沒有像美國的MI(Musicians Institute)或英國有系統性的諮詢建議和訓練教學管道。大部份人玩團都是一陣一陣,等到當兵、上班就停了。他也同意政府主辦的練團室應該有些跟民間不一樣的作法,特別是要能夠真正培植基層創作和表演實力,「不然我為什麼要跑那麼遠去練團?」
不過大芬倒覺得玩團就是「玩」,不特別強求要有一套什麼制度,或非得玩出個什麼成就來;但是她強調,政府既然推出政策,就應該要講究實效,對玩音樂的人真的有幫助。台中的練團室估計已經灑下500萬的裝修費,然而資源分配及管理問題不斷,使得政策推動遲遲未能到位。3年,原本應該是評估政策效用的時間點,如今卻仍在空談如何真正開始運作,以及怎麼先過消防安檢這一關。
請一定要讓我們知道這件事
另一方面,雖然台中的練團室還沒真正上路,但是從預約借用的團體性質來看,以合唱、國樂團居多,像是「台中青年國樂團」、「台中國際基督教會合唱團」、「原生國樂團」等,以及部份個人樂器練習;顯然不大符合當初以獨立樂團為主要使用者的目標。
周雅菁解釋道,音樂類型不必定於一尊,讓所有空間都能夠活絡使用比較重要。她認為現有6間排練室,可以規劃其中1到2間專門針對獨立樂團需求。同時,她也說,雖然目前借用的團體以合唱、國樂為主,但這可能是空間設備未完善,連帶影響玩團人士借用意願所致。
回歸公共練團室政策本意,還是在培植基層的獨立音樂創作人才。小光說,政府得把一切設備搞定,找個專人管理練團室,不要老是想著OT(營運移轉)、RT(擴建移轉),「這種作法,政府角色無異於一般民間單位。」而從樂團的角度來說,因為條件和程度不同,對公部門經營練團室的期待和要求也不盡相同,目前可以確定許多樂團的唯一共同點是:「不曉得有這項政策」,因此,他們對政府的共同呼聲大概會是,無論做什麼,「請一定要讓我們知道」,否則,怎麼繼續談呢?
[文建會音樂排練室(練團室)辦法]
●功能
提供收費低廉的音樂練團場所,培植基層創作力
●在哪裡
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景美人權園區都有練團室的裝修
●誰可申請
1、年滿20歲以上
2、藝文團體、公司學校等
●如何申請
二個月前(可彈性協調)填妥線上或紙本申請,等待1~2周審核期
●需付費嗎?
1、場地使用費:500元/天,2000元/周
2、場地保證金:5000元(室內50坪以下場地)
3、電費每度5元
●空間、設備如何?
6間坪數不等的排練室(4、5、6、9、20、31),尚無音箱、鼓組、混音器等設備
●開放時段?
週一至週日10:00~20:00,週五、週六延長至22:00(可彈性協調)
●目前狀況?
台中建物未達安檢要求,暫停申請使用;景美從未開放使用
共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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