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服貿更快更有效:傳媒事業自由化及其不發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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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十七

資本家鼓吹自由貿易時常說,開放的市場有利於商品銷售,銷售擴大了就需要更多的雇工,經濟就可正向發展,國民雨露均沾。但這個簡化的說法沒提的是,自由貿易提供給資本家的,還有更大的生產要素供應市場。隨著資本移動的自由度提高,除了商品價格的均化,市場間的差異質性也要逐漸抹平。所以巷口雜貨店被7-11取代的故事,會擴大成國際的規模不斷地發生。

按比較利益法則,台灣於2002年元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那一天起,我們的傳媒事業,已經被當成不具競爭力的弱項交換出去了。出版業已完全開放,視聽服務業,除了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必須播映本國節目的比例規定(七成與二成。但因為不要求播出時段與類型,形同虛設),其餘如廣播與電影,也都開放了。所謂的開放,是指對進口視聽產品可以在本國自由流通,沒有配額規定、關稅、營業稅率歧視,與本國產品適用同樣的管制,即所謂對「跨國提供服務」作無限制的承諾。也開放他國公司與人員,進入本國設營業據點與提供勞務。開放的對象,包括所有WTO會員國,當然也包括中國。唯台灣因為主權問題,還對中國設有許多輸入障礙,然而也逐漸削除。

單看圖一的趨勢,大約可知台灣傳播業九〇年代擴張的發展,越過兩千年初的高點後後變慢,在總體GDP中的占比逐漸下降。粗略地說,大柢不脫台灣經貿官員有意犧牲傳播業的安排。更糟的是,傳播業工資的增長,同樣越過千禧年後出現停滯,乃至於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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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發展徵狀,可直接歸因於傳播業的門戶洞開,台灣的視聽部門充斥著美歐日韓的產品,排擠本國產品市場。而開放如此,並沒能刺激廠商提升競爭力。相反,他們買進已在國外熱銷的節目賺大錢,然後製作幾乎沒有重播價值、容易量產的低成本談話性節目、新聞頻道搪塞我們對本國文化內容的需要。指標性的戲劇類節目、娛樂綜藝節目的製作經費,倒退二十年。

資本怠惰如此,人才養成的土壤日益貧脊,有能力抱負的工人被迫外流,九〇年後崛起的中國剛好成為他們寄身的新大陸,近年赴中發展者更是絡繹於途。隨著台灣削除中製產品的進口障礙,政府進一步鼓勵台灣與中國合資合製節目,彼此互認為本國產品,台灣與中國遂朝向共同文化產品市場的方向前進。可歎的是,短視的台灣資本家已經在十數年的「開放」環境中自甘為代理他國熱門產品的買辦,和中國躍進發展的製作能量與規模相鄰,他們進口中製產品播出,連配音的成本都可省去。當前無線台黃金時段中國劇接連播出,數量已是前所未有,本土演藝人員空間幾已退無可退,可知所謂共同文化市場將以進一步消滅本國文化產品的特殊性為代價。

而這個消滅在香港已是進行式。九零年代後,香港影視產業因為亞洲市場遭到好萊塢產品的擠壓而出現頹勢,轉向切入中國市場。結果CEPA簽署後不但沒有振衰起敝,反而一瀉千里。八年之間相關產品淨出口逆轉為負值,服務與出版業的出口都在衰退(表一)。高端人力外流,薪資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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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臺灣入世時,臺灣影視產業的競爭力與香港較之,如何?香港尚且如此,台灣官方還要再以「要有信心」矇騙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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