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建三
去(2010)年傳播業界的各種事件,愈來愈重要的網路與影音視頻,所受青睞持續增溫,但最多目光仍然集中在傳統的視聽部門。
圖/unsplash
公廣集團,無線、有線電視與衛星頻道及數位化議題,再至地下電台,以及台灣電影製片業的前程,無不輪番上陣,有些盤據整年,有些定時現身,藕斷絲連。平面傳媒當中的報紙,似乎少見聞問,與此對比,中正大學師生年底聯合推出的《新聞業的危機與重建:全球經驗與台灣省思》,集中探討報紙(及其衍生各種傳播內容的生產)與民主社會的連動關係,彌足珍貴。前書出版未久,適巧另有報紙記者承受(政府)置入行銷折磨許多年以後,不再雌伏而辭職抗議,報紙(與電視)又在被動之下,進入輿論的探照。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在元月7日完成三讀。這是少見由民進黨啟動,8年後在國民黨手中通過的法案。箇中最大意義應該是:蕭規曹隨顯示的不是從善如流,而是真正有個主導卻誤事的意識與行政惰性,足以穿透藍綠;雖然昧於實情,該法卻兀自認定,台灣文化產業在「自由自在」的環境羽翼下,大有可為,甚至能以對岸龐大市場為背靠。文建會、經建會與經濟部宣稱,推動文創,將在數年之間讓影音產業平均投資報酬率達6.4倍,並在中國取得3倍於今的銷售額。業界或學界不一定接受這個宣稱,有人批評文創只是囈語;有人逕自申請項目、分取資源;有人奢望「大陸當腹地 台灣坎城不是夢」、「台灣電影夢 聚焦大陸海西」;再有讓人乍舌,駭人聽聞之語,如後,「台灣的文化、創意、技術對…大陸電影絕對有正面影響,大陸也是台灣產業有生機的唯一希望」。
虛浮文創 紊亂公廣
文建會擁抱文創,陸委會卻有保留。在兩岸談判經貿架構的過程,中國多次希望洽談「媒體在內的文化交流協議」。對此,我方表明:「台灣還沒有準備好,目前無法討論。」
這是我方心知肚明,了然我們的傳媒體質不佳,對外商務交流很難取得經濟收穫,反而會讓
馮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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